G20贸易部长们于7月9-10日举办了贸易投资机制化后的首次会议。并发布了G20历史上首份贸易部长声明,批准了“三份文件”,达成了“两项共识”,取得了重要历史性成果:
第一,会议批准了《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工作职责》(下称《工作职责》),实现G20贸易投资政策合作机制化。
作为主席国,中方在今年首创G20贸易投资工作组,就落实安塔利亚峰会关于加强贸易投资合作和定期举办贸易部长会议取得重要共识。此次贸易部长会议批准由中方倡议起草的《工作职责》,确立了G20贸易投资工作组的合作范围和议事程序,明确工作组今后将每年召开3至4次会议,定期向贸易部长和协调人报告工作进展。这将为G20更好地发挥全球经济治理作用、促进全球贸易投资增长提供稳定的机制保障。
第二,会议批准了《G20全球贸易增长战略》(下称《增长战略》),为促进全球贸易和经济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增长战略》确立了降低贸易成本、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调、促进服务贸易、增强贸易融资、制订贸易景气指数、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贸易与发展等七大合作支柱,并提出针对性的行动方案。在降低全球贸易成本方面,G20贸易部长一致决定推动尽快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积极为发展中国家提供相关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努力将全球贸易成本降低15个百分点;在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调方面,承诺确保贸易投资以及其他公共政策相互促进,推动构建开放、可持续和包容的全球价值链;在促进服务贸易方面,承诺实施支持开放、透明和竞争性服务市场的政策,全面推动各个模式的服务贸易发展;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方面,承诺深化电子商务合作,加强公私对话,研究讨论与贸易相关的政策、标准和方法,欢迎工商界提出的世界电商平台(eWTP)倡议;在贸易和发展方面,重申更好地以贸易促发展,通过推动更多低收入国家参与自贸区、减小贸易融资缺口、支持健全的农业政策、强化负责任的企业行为等举措,推动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G20还联合世贸组织首次发布全球贸易景气指数(WTOi),为全球贸易的走向和周期变化提供重要参考和政策分析依据,帮助成员提高制订贸易政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三,会议批准了首份《G20全球投资指导原则》(下称《指导原则》),为加强全球投资政策协调做出历史性贡献。
《指导原则》确立了反对跨境投资保护主义,营建开放、非歧视、透明和可预见的投资政策环境,加强投资保护,确保政策制定透明度,推动投资促进可持续发展以及投资者企业责任等九大原则。作为世界首份关于投资政策制订的多边纲领性文件,《指导原则》确立了全球投资规则的总体框架,为各国协调制订国内投资政策和商谈对外投资协定提供重要指导,同时为弥合国家间投资政策利益分化,加强多边投资政策协调迈出历史性一步,将为促进全球投资增长提供长远制度性引领。
第四,会议就加强多边贸易体制达成重要共识。
会议明确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决定将不采取新的保护主义的措施延长至2018年;同意加强区域贸易协定透明度,确保其与多边规则的一致性;承诺今年底前G20成员全部批准《贸易便利化协定》;同意继续推进多哈回合剩余议题谈判,开启讨论潜在的、符合各方利益的新议题;G20成员中的EGA谈判参加方还就EGA谈判的进程达成共识,为早日结束谈判奠定了基础,也将为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积极贡献。
第五,会议就综合施策、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达成共识。
为推动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享参与价值链的好处,中方提出“促进包容协调的全球价值链”这一倡议,引领G20各方同意通过能力建设、促贸援助、推广信息技术等多种途径,促进全球价值链包容协调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和中小企业更好地融入全球价值链,分享全球化成果,实现全球经济均衡、可持续发展。这也为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内罗毕部长宣言》帮助最不发达国家融入全球贸易有关承诺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