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州市商务委官网公布《2016年南沙口岸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方案》,拟在南沙开发区所有符合条件的口岸(以下简称“南沙口岸”),组织实施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降低外贸企业运营成本,促进外贸企业减负增效。
本方案实施范围定在南沙口岸现场查验监管场所,包括港口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场站、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本次方案免除费用的范围原则上限定于外贸企业在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查验环节发生的查验没有问题的集装箱货物(含空箱、重箱,包括国际中转集装箱货物、集装箱固体废物货物),以及箱式货柜车运输货物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本方案还规定,对于查验没有问题的集装箱等货物,以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标识的放行信息(电子放行信息或纸本放行单证)为核定标准,免除外贸企业因查验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对查验有问题的相关费用不予免除);特殊情况下,因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工作需要,可能产生二次(或多次)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且经确认查验没有问题的,纳入本次方案免除费用范围;海关、检验检疫部门临时布控追加查验所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经确认查验没有问题的,纳入免除费用范围。
另特别指出,查验有问题将加大处罚的范围,对货运渠道通关环节查获的案件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查验、审单等通关环节发现的案件,应当根据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规定,按照相应处罚幅度的上限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