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在北京召开的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进出口回稳向好的政策措施,如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重点支持先进设备和技术进口等,以推进外贸转型升级。
本次会议指出,外贸是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力量。促进外贸回稳向好,对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升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鼓励金融机构对有订单、有效益的外贸企业贷款,扩大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增加短期出口信保规模,提高部分机电产品出口退税率。
2)、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施支持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转移的政策;鼓励中西部到东部招商引资,对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腾退用地经批准可转变为商业、旅游、养老等用途。
3)、扩大跨境电子商务、市场採购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试点,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和服务体系。培育外贸自主品牌。
4)、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重点支持先进设备和技术进口。更好发挥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对贸易的促进作用。
5)、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在税负公平、风险可控前提下,赋予具备条件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